律师你好!我在这一家单位管门卫已经六年,因上班在厂区摔跤骨折医治半年至今未好,养伤期间工作一直没有离岗,稍微好一点老板又要干这干那,一条腿一直红肿疼痛工作中又一次摔倒,现在住进了医院,。请咨询一下有关单位老板都应该赔付哪些费用。法律都需要哪些证据,因我是农民工什么都不懂,老板一直都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对这次工伤事故有影响吗?老板原来一直都很客气的,从发生事故后态度有所改变,推脱事故责任找理由说事故给我自己也有关系。请帮忙问一下事故处理的办法谢谢!
14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对于您的遭遇表示同情和关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因工受伤应当获得相应的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如果需要停工治疗,还有工资停发损失;此外,如果构成伤残或死亡,还可能涉及残疾补助金、抚恤金、丧葬费等间接损失。 关于证据收集,建议您保存与事故相关的所有书面材料,如事故报告、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等,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搜集相关证据。 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完全排除雇主应承担的责任,但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您已经提供了六个月的工作记录,且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的证据,因此,从目前来看,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处理方式上,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据。同时,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