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了 后面因为个人原因要辞职 (提前一个月说得辞工 他们也是说要排队辞工 要到多久多久……才到你走)这样做厂里违法吗? 我可以正常辞工吗?想过自离但是自离了工资就没了 可不可以在正常辞工的情况下还能把工资拿回了 ?我该去劳动局告他们吗?
2025-03-25 00: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您有权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后离开工作岗位。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者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解决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问题,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证据充分,以便能够有效保护自己。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代表针对特定情况的法律建议。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寻求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