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商的一名正式员工 现在在大商锦华钟表(没签合同 但已工作近十年的时间)我于2015年得了乳腺癌休病假6个月 2017年休了两个月 锦华以此威胁我要将我退回至大商百货大楼(锦华是大商成立的大表公司)这合理吗 谢谢
2025-03-25 00:43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调整和解除。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次,关于您因患病申请的医疗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享有一定期间的医疗期。对于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通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至于您提到的退回至大商百货大楼的问题,这个决定是否合理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人力资源规划等因素决定是否终止或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是,在做出决定前,企业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并给予其合理的过渡期,以确保员工能够顺利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会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