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工伤赔付方面的问题。起因:我爸在煤矿工作,月薪在5000~6000之间。上个月23日出了事故,造成腿部骨折,现在公司让他出院,但伤情所在,腿部完全无法用力,且一年后需要再次手术取出固定用的钢板。虽没做工伤鉴定,但预计是九级或十级,最有可能是十级。我想问下赔付多少钱比较合理。 补充说明:这三、四个月他完全无法工作,需拄拐行走。而在钢板取出之前和之后的三个月内都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也基本等同于无法工作,也就是至少休息一年半。这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的标准大概在哪个范围。谢谢您
2025-04-11 1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根据您的情况,如果鉴定结果为九级或十级,则可以得到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同时,由于您的父亲无法继续从事原职业,因此还可能得到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法律规定获得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