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挂靠的幕墙单位做了5年工作,老板没有给我交养老保险,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我要离职会有补偿吗?
2024-09-21 00:20在您担任幕墙单位的员工期间,由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您的权益确实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关于离职后可能得到的补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公司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公平待遇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保费用等,以及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如培训费用)。 此外,如果您在工作期间遭受了工伤或其他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能有资格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