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托律师合同中写具体的要求(比如说必须鉴定伤残成功和必须讨到误工费什么的)是违法的吗?
2025-10-13 21:5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用益物权”是指以使用他人财产为内容的权利,例如土地使用权等。 关于您提到的具体要求,在委托律师合同时确实可能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上述民法典规定,任何民事主体都应当平等、公平地参与民事活动,并不得滥用权利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在委托律师合同时将某些特定结果作为条款,可能会被视为对对方权益的一种不当侵害。 如果您在签订合同时有此需求,请考虑将其转化为更为合理、合法的表述方式,比如明确约定律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下的补偿机制。此外,建议在签署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所有内容后再进行签字确认。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