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了,有一个女儿,15年判决离婚,是因为对方有乙肝欺骗了我,但我知道他有乙肝后,他的精神也发生了变化,我当初就怀疑他有间歇性精神病,所以就离婚了,他父母也否认有精神病,女儿也有三岁半了,他们从来也没给过抚养费,上个月我就去申请了强制执行,他们钱给了,但前几天我听熟人说他在上班时发病了,砸了手机,单位人都知道他有精神病了,像这种情况我接下来的抚养费还要不要呢,我想保护我的女儿,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虽然他没来找我闹过,但我怕将来会对我的女儿不利,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我以后独自抚养女儿,将来我女儿还要赡养他吗?
2025-01-06 21:24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子女的离婚案件,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因此,你有权请求前夫支付抚养费。 然而,如果你担心前夫可能因为疾病而无法履行支付义务,你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起诉前,尝试与前夫进行协商,了解其财务状况和未来收入预期,以便评估他是否能够承担抚养费用。 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对前夫的财产进行查封或冻结,以保证你能够获得抚养费。 为了更好地保护你的女儿,建议你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收集关于前夫健康状况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官参考。 此外,考虑到前夫可能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情况,你也需要考虑如何处理未来的不确定性。你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你制定一份全面的计划,并且定期审查并调整这个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同时,你也可以寻求社会服务机构的帮助,例如儿童保护服务,以确保你和你的女儿的安全和福利。 最后,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都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冲动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