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分居长达3年以上,我想起诉离婚。
2024-07-01 01: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既然你们已经分居超过3年,你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离婚时,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状:明确提出离婚请求及理由。 2. 身份证明:包括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等。 3. 结婚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证明。 4. 分居证明:如分居协议、邻居证言、物业证明等,证明你们分居的事实和时间。 5. 财产证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6. 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并说明你对子女抚养的意见。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你们的情况作出判决。如果你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