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鉴定期间扣除入审理期限自2017年06月16日起至2018年01月16日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回答数:316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鉴定期间应当计人审査期限内”,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期间确实应当计入审理期限。不过,在具体案件中,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是否将鉴定期间计入审理期限。建议你提供更详细的情况,以便我给出更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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