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各位一个问题: 我单位员工16来入职,未满5年,按规定医疗期为3个月,但他从4月休病假至今未来单位,一直有提病假申请(可能接下来还要1-2个月不能来单位上班)老板不太想要了但又怕员工闹事,这种情况怎么处呢?
2021-04-19 18:0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按规定医疗期为3个月,该员工超过规定医疗期的,您作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必须谨慎。在劳动者因病休时间超过法定的医疗期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考量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1、用人单位是否有通过合法程序制定并且向劳动者公示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旷工达到几日,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有精准的考勤措施(用于证明员工在医疗期届满后仍不到公司上班,故构成旷工)。3、用人单位是否有书面通知员工到岗,且员工实际收到该书面通知。只有当用人单位同时达到以上三个条件,才有权以劳动者的病休时间超过法定的医疗期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