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份赠与合同,是2007年签的。内容是女儿女婿将购买的一套房的所有权有偿赠与我们,我们付房的首付款,他们还贷。他们的义务是贷款还清前,享部分居住权。我们的义务是享有房产相关的一切权利。违约责任是返还双倍首付款。现在女儿女婿离异,女儿趁我在外地串门,正私下背着我在卖这套房。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不要钱,只要居住权,能行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11-24 17:59您有权要求恢复您的房屋所有权,并且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主张女儿女婿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中的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如请求法院禁止女儿女婿出售或转移房屋的权利。 为了保护自己,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便制定出最有效的策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保留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往来邮件、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