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18年,工作地址要变,不愿意去了

2024-08-22 06:4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如果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并且您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那么您有权在合同到期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您可以直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经理说明您的情况,表达您的意愿并询问是否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提供合理的理由,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因此,在考虑解约时,请务必仔细评估和权衡各种因素。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与公司进行详细的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

2024-08-22 06:45:0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579今日律师解答 50071

相关推荐
租房,想走,不要损失,对方不让我走 1回答
在船上受伤,老板除了医药费,扣了工资 1回答
雇佣关系,员工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怎么赔偿 1回答
你好,我O3年进厂,今年3月2号合同到期,我不续签,厂里有赔偿金吗。谢谢 1回答
我修的路,被人给占用了,对方不给我赔偿 1回答
随意降低基本工资合法吗?二重万路大件分公司经理黄成涛以单位效益不好为由于2016年降低我基本工资200元。2017年又以效益不好为由再次降低基本工资200元。现在基本工资为700一月。没有书面材料。难道劳务派遣工就这样任人宰割吗? 1回答
你好。请问工伤需要二次手术公司不出钱。我该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1回答
你好,我在重庆洗脚城上班,老板不发工资现在托了十几天了 1回答
我在国药控股工作24年了,2013年因车祸病假在家<家属去公司人力资源部请了假>,然后直到2016年二月我去公司要求上岗,公司人力资源部却以目前编制已满,无法安排至各岗位,以后我正常去公司要求上岗,一至未果。2016年八月份,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得了脑膜炎,在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一个月。因为从2013至2016年公司从未发放本人一分钱工资,我又生病,生活无来源,所以于2016年10月无奈中公司与我解除合同。但公司补偿金按最低标准1770算,工龄算了15年,然后算双倍,这样补偿的。我觉得不合理,首先我从扬州医药公司到改制后的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一起工龄是24年,但他们只按改制后的15年算 1回答
无固定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辜辞退,因为人员调整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