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7月10号该再续签一年合同,现在合同没有给我,现在公司想要辞退我,我可以领到这个月的工资嘛?
2025-10-03 07: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您在工作期间遇到了上述情况,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后,公司仍未给您签订新的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同时,由于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您还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