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地方被客人无缘无故的打伤,我当天做检查问我们公司店长拿了作检查的费用,我辞职后两个月人保的保险给我了,我们店长要求给还作检查的费用,说是私人借给我的,说一开始都是她自己垫的,不是公司出的,这样对吗?
2025-03-25 18:25您好,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您的店长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借款是用于公司的经营,或者是否已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适当的报销。如果确实存在合理的理由,您可以考虑将这笔款项退还给店长,并且可以考虑签订一份正式的协议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如果您认为店长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或政策,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此事,以便进一步调查和处理。请注意保留所有的相关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