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问题是这样子的。 我妈妈50岁左右因在工地领导检查时派工人员派我妈妈于其他工人赶着去干活。 在去干活的路上把腿摔断了挺严重的。现在已经4个月左右还不能正常走动。我想咨询一下这个理因得到多少钱的陪尝。 她们公司有帮她买保险的。工作 地址在长沙
2025-09-28 09: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母亲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腿部受伤,那么您有权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因此,您的母亲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伤者的年龄、身体状况、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生活能力下降等。建议您与雇主进行协商,或者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此事,并尽可能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