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广西桂林人:嫁到武冈已有11年;我老公是②婚:之前有1女儿:而后我问他又生了1女1儿,在这11年里我尝尽了无数的背判,,10年前因他在吉隆做事:在我儿子刚满4o天的时候我同儿子去了吉隆那:,也是因为他家裡放心他一个人在外:,但事情早已发生了:他早已同另一女的同居:,我和儿子在那没待几天:他就带那女的离开了吉隆,就给我来了个信息,对不起我辜负你了:当时的我如同晴天辟力:他们同居了三年:。那三年带女儿回了桂林:而后是家里的逼迫他和那女的分开了到桂林接了我回来:可好景不长,狗改不了吃屎而今又在外同一个四川女人搞到了一起/。我是放不下孩子但我真不知怎么维权:请问你能帮到我吗
2025-08-05 01:46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法律途径。 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 在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您可以申请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并确定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问题。 如果您对丈夫的行为不满,可以通过家庭暴力投诉、人身伤害赔偿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的儿子受到伤害或者面临其他风险,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选择。同时,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