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老村改造中收回的老房子村里能进行出售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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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如果房屋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在老村改造中收回的房屋应当归集体所有,不得出售或转让。 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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