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火锅店干了10天 有一天不小心碰了客人 客人就要免单 然后经理用我300工资给她买了单 然后我不干了 她说不干就没工资 我从来没办过健康证 在她这干 她也没告诉过我要办健康证 我可不可以用健康证威胁她 给我工资 不给就打劳动局电话可以吗
2024-07-26 16:39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合同法。首先,您与火锅店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没有,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您的健康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如果该火锅店没有给您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您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再次,关于员工的权益保护,您有权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已经离职,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未发放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工资条、通话记录、短信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