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一家宾馆上班 老板以买卖不景气为由 拖欠工资四个月 6000元 我和同事两个人一共12000元 像我这情况劳动仲裁能不能要上
2024-12-07 20: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您有权要求老板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您与同事一起工作且共同遭受了拖欠工资的情况,您可以考虑联合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的案件符合劳动争议处理的条件,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避免漫长的诉讼过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