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员工和老板签了合同,上面写的是包年薪资四万八,现在工厂效益不好,老板口头辞退员工,没有录音也没纸面上的东西,现在老板实际做的工资给,但是不愿意赔付多余的三个月补偿金,找了劳动服务社,经过协调,老板书面通知员工去上班,员工上班后老板要求签协议,说以后工厂退货之类的损失由员工赔偿,谈话没有录音,员工没有签,想问问再去劳动服务社或者劳动仲裁能赢吗?老板除了实际的工资,多余的赔偿金能支付吗?工厂属于私人小型企业
2024-10-17 06:20首先,您提到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年薪资四万八的说法需要确认是否准确。如果存在不实或错误表述,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可能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补偿金。 其次,口头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它被正式以书面形式确认。因此,即使老板口头告知您将支付额外的三个月补偿金,您也需要保留任何相关文件证据。 再次,关于劳动服务社或劳动仲裁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如您的案例中,您可以尝试通过劳动服务社寻求解决。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您可能需要考虑进行仲裁或提起诉讼。 最后,关于工厂是否属于私人小型企业的说法,通常情况下,这类企业可能会受到一些特定法规的约束,但具体到您的案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