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先生,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于五月一号、5月5号、5月6号、三天节假日期间未上班,于5月7号上班,却被领班告知我被公司记录旷工自动离职!因为是劳动合同是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所以去找了中介公司,他们却把事情推来推去!双方谈话录音都有!并且现在在这种情况下并未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还明确告诉我要拖欠工资,请问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5-07-23 16:23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