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通知单位索要竟业补偿,是一定的在满了三个月之后,再发索要补偿的书面通知,是么?像我现在的情况,对方公司注册地已经无人办公,我不需要考虑对方是否接收到,只要发书面通知,即使书信退回也没关系,是么? 2.现在公司在走解散流程,问公司代理律师,她说要执行竞业,但又耍赖不开竞业启动证明,我如果不索要竞业补偿,不去劳动仲裁和诉讼,能否直接就找同行业工作上班?如果三个月后,公司发现我同行业上班,我会陈触犯竞业违约么? 以上麻烦你帮忙确认一下,因为这方面只是太专业了,我始终咨询不到一个确认的答案,谢谢
2025-10-26 16:44对于您的第一个问题。 您提到的“索要竟业补偿”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已满3个月,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如因企业原因导致合同未到期),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要该补偿金。 关于文书送达的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邮寄送达时,若收件人无法签收,则应当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并由邮政部门出具回执作为送达凭证。因此,即使邮件被退回,也视为送达成功。 第二个问题。 关于是否可以直接找到同一行业的雇主工作,这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新工作的签订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禁止性条款。通常情况下,在不违反当地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找到相同行业的雇主工作的。但是,如果新工作的所在行业属于禁止性限制范围内的,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到竞业协议履行的因素,那么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 至于第三点,如果三个月后,公司发现了您在同一行业中工作,确实存在可能触犯竞业禁止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及时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处理方式,以便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