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6年8月于兰州购买住房一套,该小区于2014年开盘,2017年10月份去领钥匙时,物业要求从2014年开始缴纳物业费至今,我们想按原则应于签订购房协议当天开始缴纳,请问哪一方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025-02-01 10:2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如果双方在购房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物业费的交纳时间,则可以视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日起交纳。因此,在本案例中,您们应当按照购房协议的约定或者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物业费的交纳时间。 如果您认为物业方的要求不合理,您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据支持其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