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月十三日骑着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轿车全责,现在已经出院四天,但是感觉骶尾部还是疼,当时拍的ct没有异常,因为出事前四天我住在医院,每天活动很少没感觉特别疼,现在上班四天了这种疼痛有点影响我的坐和走,我想问一下这种保险交警医院那边全都处理完的情况下,保险也给我了医药费护理费这些费用了,还有权再让轿车那边给我做检查吗?麻烦您了!感谢!
19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九月十三日骑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已经得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车辆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金。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情需要进一步确认或者治疗,也可以向医院或医生提出申请进行复查。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轿车车主再次进行相关检查,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来说,如果您的伤情经过初步诊断和治疗后,症状有所缓解或者消失,不再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那么可能不需要再次进行相关的医学检查。然而,如果您对自己的伤情仍然存在疑虑,或者有新的病情变化,建议及时向医生咨询并寻求专业的意见。 最后,无论是否有必要再次进行检查,都应当注意保护好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希望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