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分红的形式让我们交钱,说年底给分红,自愿,如果不交的话,就变成合同工,取消我们的各种福利待遇,比如说年节福利,奖金,体检等,这样合法吗?
2024-10-30 19:26你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如果你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纪等原因被解雇,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以“年终分红”为由让你缴纳款项,你有权拒绝,并且可能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劳动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