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接了一家饭店,二手房东转让给我的,我交了五千元的定金,和三万元的转让费,二手房东拿着钱跑了,我们之间没有正式写转让合同,就写了两张收条一个是五千元的定金,一个是三万元的房费
2025-03-03 13:57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二手房东已经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您应当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在本案例中,您已经支付了五千元的定金,因此您可以要求二手房东全额退还定金,并且可以要求二手房东赔偿您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误工费用等。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其他经济损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够及时与二手房东沟通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