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从2011年企业公司刚办过来就成包食堂,签合同三年,合同满期后,公司规定,所有集团,食堂都由公司办生活了,而我就是属于供应商,所有食堂原料都是供应商配送,合同每年签,供应商又做了3年,今年到8月30号到期,现在公司说不和我续签合同了,又要把食堂承包给别人了,请问这情况我优先权吗?
2024-11-04 10:39您的问题是关于合同续签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合同中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并且该权利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那么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同已经到期,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接受新的外包服务或者寻找其他解决方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您的意见和担忧,并询问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确保您的利益不受损害。此外,如果合同中有任何违约条款或条件,也应仔细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您权益的情况。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可能的争议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