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申请辞职,但还在离职期间,公司发放的礼品要求我退回合理吗
2025-04-18 14:03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在劳动者未正式离开时就向其发放了礼品,则这部分费用可能被视为“福利费”,并应由公司承担。 此外,《民法典》也规定,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有义务返还赠与人的财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已经同意接受这些礼品,如果公司坚持要您将它们退还给公司,那么您可以拒绝,并且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因未能妥善保管和使用这些礼品而造成的损失。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告知您的立场和要求,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