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请问 我现在所在用人单位停缴社保好几个月了,产生了滞纳金。我以后去新的用人单位再续交社保的话,这滞纳金由谁来交呢?还需不需要旧用人单位提供资料和盖章什么的?去当地劳动仲裁投诉的话需要什么资料作为证据?办理完仲裁后,多长时间可以收到旧公司的补偿?旧公司补偿是给补缴社保还是给钱?期盼并感谢您的回答!
2025-04-18 13:12您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原用人单位因故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产生的滞纳金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如果您打算在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则无需向旧单位提供任何材料或盖章。 关于投诉和处理程序,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在提起诉讼前,建议收集完整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并确保这些证据能够证明您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相关信息。 至于旧单位补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由于原单位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缴纳社保,那么可能需要原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和形式取决于具体情况,例如是否涉及违约赔偿等问题。因此,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对于仲裁后的处理期限,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大约为3个月左右。但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时间还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审理进度等因素的影响。 最后,希望您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