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合同是通过邮寄的方式,我签完字后邮寄给公司然后公司再填写一些信息包括薪资,附加条款啊,试用期,合同起止日期等,然后盖章签字发给我,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么,
2025-10-15 19:3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那么该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您和公司的合同只要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并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关于合同中的工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这些细节部分通常需要具体到某一天或某一时间段,以便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您对这些具体内容有任何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