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3年时候替别人办理变更营业执照,为了谋取利益,私自做了假证件给他们,赚取费用三四万,导致其公司吊销,现在他们能追究我刑事责任吗?今年其中一个人让我退了一万五给他。
2025-10-18 04:0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等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您的情况下,如果他人因此受到损失,您可以考虑协助追回该款项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以避免可能的刑事风险和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