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6.2进入公司上班,16年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劳动合同于18年2月到期,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续签合同,现在我已提交辞职报告,但是公司已各种借口拖着不把劳动奖章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5-12-25 14: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如果公司在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为你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保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同时,如果你在工作中获得了表彰或奖励,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待遇。 建议你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冷静,避免因情绪冲动做出不利于自己权益的行为。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