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5年签的劳动合同工资6000,试用期工资5000,但转正后说还是按照5000发,在一张谈话表上签过字,后来一直发的5000,请问这张谈话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现在续签合同说要按照5000来签,请问是否合法?
11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例如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等,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不公正,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充分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