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业绩不佳未完成指标为由,要求员工周末参与培训(实为强制加班),并为与员工沟通,这符合劳动法么?是否属于强制加班范畴,可以申诉么?
2025-08-03 1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在绩效考核中指出员工未能达到预期的业绩标准,并以此为由要求员工在周末进行额外的工作,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因此,如果公司的安排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则可能构成强制加班。 关于如何申诉这个问题,建议您先尝试与公司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说明您的不满和担忧,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进行协商。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 提交书面申诉。您可以将公司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况记录下来,包括日期、地点、事件经过等信息,然后提交给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情况严重或者无法通过内部渠道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委托律师代表您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确保自己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保留所有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