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无故变更劳动合同违法吗?我在这个工厂去年五月八号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有明确的薪资待遇和劳动岗位属于生厂班组长,现在我在没有任何违规和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工厂擅自给我调岗说要给我降工资,原因是我没有行驶管理职责,工厂现在要解除劳动合同,说是给我赔偿一个半月工资,我的要求是三个月平均工资,工厂不答应,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解决,我要三个月工资包括一个月通知费合理吗?请帮忙看下,谢谢了!我的手机号码:13505734220
2025-08-03 14:3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工厂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调整您的工作岗位并降低薪资的做法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工厂未与您协商一致就单方面调整您的工作职位和薪资,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法。 关于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工厂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工厂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则您可以要求工厂按照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三个月平均工资的要求,这个说法并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您存在违反合同的情况,否则工厂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工厂进行沟通,并保留好所有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祝您维权成功! --- 回复内容不能出现1、2、,不要超过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