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离婚的,离婚协议上说他五年内给我八万,他现在和他朋友分手了,他却对我说一分钱也不给我!他说我骂那个人了,那个人就和他分手了,说我破坏他的幸福了,朋友都说让我起诉他,我是应该在五年的时间到了再说还是现在就可以起诉他 ?
2025-03-15 08:0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了该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相应的义务。 然而,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对方声称是因为您的行为导致了与他的分手,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牵强的理由。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的行为导致了与另一方的关系破裂,那么另一方有权利要求其承担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大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存在过错,建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同时,也需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您没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总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要采取法律行动,并尽可能地收集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和证据。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