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让村里出证明,村书记不让,也不说理由推山阻四,就拖(原因,集体土地证的面积跟之前土地局卫星拍摄有差异,土地局已测好,更正面积只要村里盖章证明就可以,当年房子地基和墙都没动就可以)我家也让隔壁村民签名了,前届村书记就住隔壁也签名了
2025-04-12 07:59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实际使用状况不符。如果您认为土地局测量的结果存在误差或者不准确,您可以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重新测绘,并要求出具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村委会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变更或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承包期内有权依法转让其承包的土地,但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认所有权。如果村委没有履行上述程序,可能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 前届村书记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由于您提到前届村书记的签名行为,这可能会对当前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产生质疑。因此,建议您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村委的行为是否合法。 个人权益受到侵犯。如果您认为村委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土地使用权证的有效性,或者要求村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协助处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