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左手食指头关节处因工作被机器搅断骨头,现已接好,请问我这鉴定能上几级伤残?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
16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新增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计算和评估。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