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饮酒后,乙丙丁三人把甲送回家。丙丁返回。然后甲醉酒驾驶公司车携带乙去完成公司派发的业务,乙不属于公司人,属于陪同朋友。中途造成单方车祸,造成甲重伤,乙腿粉碎性骨折。请问乙需要负什么责任,可以向谁索赔医药费?丙丁还有责任吗?
2024-07-11 08:38乙在事故中属于乘客,且不属于公司员工,陪同甲完成公司业务,因此乙在法律上一般不承担事故责任。乙可以向甲索赔医药费,因为甲作为驾驶员醉酒驾驶,违反了交通法规,对乙造成了伤害。同时,乙也可以向公司索赔,因为甲是在执行公司任务时发生事故,公司可能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 至于丙丁,如果他们在甲醉酒驾驶前已经离开,且没有参与或促成甲酒后驾车的行为,那么他们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丙丁在甲醉酒状态下有鼓励或协助甲驾车的行为,或者未能有效阻止甲酒后驾车,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乙在索赔过程中,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目击者证言等,以证明甲的酒后驾驶行为以及乙的伤害情况。同时,如果公司存在管理上的疏忽,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建议乙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索赔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