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我在厂里干了半年了劳动合同签到十二月底的,但是现在厂里活不多提前放假了,她们说给我基本工资1820元,这样合理吗?
2024-07-11 07:5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数额,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厂里因生产任务不足而提前放假,并且放假期间没有安排您工作,那么按照基本工资支付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厂里在放假期间安排了您工作,或者放假期间您实际上进行了工作,那么应当按照上述加班工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同时,如果厂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