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里有个女员工休完产假回来上班。由于该员工没有母乳,且自愿要求加班希望多增加点收入(包括上夜班也可以),我要怎样安排其工作呢?如果遵循员工的个人意愿会不会和劳动法背道而驰,违反劳动法呢?
2024-11-02 20: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保证其正常休息权利。因此,在女性员工处于上述时间段内时,企业应该尽量避免为其安排过于繁重的工作量,以保障其身心健康。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