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在16年3月把我们家的一辆北奔租给阜康的一个人,签合同了,约定每月7千,只给了1万,一共拖欠,说好是按月给租金,可是那人不但没有按月给租金而且那时我爸要钱时电话也不接,就这样拖了一年合同到期了,17年3月份,车价值15万,我跟我爸去阜康要钱去了,我们看了车,车在租之前是好的,没想到车直接被弄的快报废了,那人说过翻过车,现在情况是钱也不给,车也不修,电话也不接,有时偶尔接个电话态度极其恶略,说让法院来处理,我想问哈大概这样情况如果打官司行不?阜康市
2025-07-23 09:36您好!关于您的父亲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存在纠纷的情况,确实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挑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大致分析如下。 首先,您提到的“车直接被弄的快报废”,这可能意味着车辆的实际状况已经恶化到无法修复的程度,且该人未能对损坏的车辆进行适当的维修或更换。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损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诉讼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能够提供公正的裁决结果。 然而,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例如合同、付款记录等。 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如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 在准备诉讼材料时,需要确保所有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败诉的风险。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希望您早日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