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说一下我的案件,我去年10月花了12万转租一家营业中宾馆,上一家和房东的合同是到17年7月1日,当初上一家说房东口头承诺房子到期了肯定会续租给我们,说房东不在本地,和房东签合同太麻烦,先按上一家与房东的合同签,但是现在合同到期了,房东想收回房子,房东说没有说过这样的口头协定,说签合同时候要求到场被上一家拒绝了,那么我的损失怎么办呢,这是不是上一家欺骗了我
2024-10-10 12:36您的案件涉及到了合同法中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一方对对方表示将履行某种义务或提供某种条件,而另一方对此产生合理信赖并因此进行行为时,受信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房东口头承诺不会收回房屋,并且在合同期满后未明确表示不续约,这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保证。如果房东确实不再愿意续约,但又未能以书面形式确认这一决定,则可能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基于上述理由,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应由专业的法律顾问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