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几个人是在工地搭高层外架的农民工,由于劳累过度不小心工字钢从18楼掉到3楼副楼平台,没有人受伤。还有一次是大风大雨一条六米钢管从15楼掉到一楼,也是没有人受伤。因此,施工单位要罚款我们一万三千元,请问这样有法可依吗?
2025-01-20 12:05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施工单位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您的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您们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导致工人受伤害,这可能构成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形,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和保护权益。 -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并确定责任方; -与雇主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如果情况复杂或难以处理,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维权。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