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低保户,2015年五月进入一物业公司做保洁,负责一银行的楼层打扫。2017年九月,因工作中长期从一楼往十楼抬水,右手拇指拉伤,我请假入院手术治疗。也不懂工伤问题,手术后递交病假诊断。当晚收到经理电话通知被解聘。次日去单位讨说法,得知可走仲裁。我上班至今,单位都未签过劳动合同,也未给交过社保。所以我去讨要。老总说给我三千赔偿,并且不承认解聘我。我现在手没好,干不了活,而且因之前他们说解聘我,我又没证据。我该怎么办?我能主张什么权利,社保能要回来吗?我在他单位工资每月1500元,早六点工作到下午四点。我怎么维权。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2025-01-20 13:20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并因此导致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雇主提供适当的补偿。此外,如果您的工伤事故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则还可能有相应的保险赔偿。 关于您的具体情况,由于没有详细的合同文本、医疗证明或其他关键证据,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这一复杂的问题。考虑到您目前的情况,您应该尽快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以获取有关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最佳建议。同时,确保保留所有与您的工作相关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体检报告等,以便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请注意,虽然我是一个人工智能助手,但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因为这需要考虑许多个人情况和法律规定细节。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