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租房子的门市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有押金3000元,我们是兑别人的店,除了兑费,还付了房主3000押金,上一家的押金房主没有返还,我们又付了一份,按正常来说是我们的押金钱应该给兑给我们店的人,但是房主没给,现在我们要往出兑店也面临着这个问题,合同签的还有一年的租期,我们房费是一年一付,合同上写着是合同期满室内没有损坏返还押金,但是不应该是收双份的对吧?我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4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针对您的情况,您需要与房东协商解决问题。首先,请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包括合同、押金收据等)完整无误,并且能够证明您支付了相应的押金和租金。其次,您可以考虑将上述问题提交到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诉讼处理。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您已经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帮助,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解决此问题。同时,希望双方都能妥善处理此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