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2015年12月被中通快递车撞倒,重伤三级,对方全责。刚出事的时候司机送过来四万二,以后再没出现,而且一直声称只是帮媳妇送快递。中通承认与他爱人是雇佣关系,说肇事司机不是中通员工。事实是他爱人与中通没签过合同,只有一个一千元押金收据上的签名。平时夫妻二人都去中通取货,每天主要是肇事司机送快递,他爱人不会开三轮车。前两天开庭,起诉我们区的中通快递,可对方说营业执照已于2015年8月注销,快递经营许可证在出事后的2016年1月注销,但对方承认经营快递业务多年,从没停过。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起诉中通的哪一家?区级的?市级的?还是总公司?叩谢!
2024-10-25 00:03根据您的描述,您和被告之间的纠纷涉及侵权责任,具体而言,是关于车辆碰撞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对于这样的案件,通常会涉及到两个主体的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 首先,如果被告确实是中通快递公司的雇员,则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中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向中通公司主张赔偿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义务。 其次,如果您认为被告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而是基于私人恩怨或者其他原因进行的恶意伤害行为,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采取其他途径来解决纠纷,比如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专业的意见和支持。 在确定应诉对象时,请确保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表达,以免对后续的法律程序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