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违法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保险金,去法院的起诉书怎么写诉
2025-10-16 14:59尊敬的法院。 我方是县镇村民委员会,因与区街道办事处就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事宜发生纠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 一、原告基本情况。 本诉为原告县镇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为,住所地为。被告为区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为。 二、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 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其收益应当用于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社会福利,不得挪作他用。 被告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和收益权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分配,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本案中,被告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征地补偿款以“养老保”名义分配给农户,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退还非法分配的征地补偿款。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利息、恢复原状等。 四、证据清单。 县镇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五、附言。 鉴于此案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请法院给予充分考虑并依法公正裁判。 此致 区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以上是本诉的起诉书,请审阅后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