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宅基地当时买的时候没有土地证只有一个大队的批条,而且所有人谢谢奶奶的名字。村里可能拆迁,然后村里合适信息的时候,直接写了我的名字。到时候拆迁赔偿会有麻烦吗?或者需要办些什么手续,希望早点办好,不想到时候麻烦。谢谢
2025-10-12 02:26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您在购买宅基地时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即“土地证”),那么该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而非个人。因此,即使村里的村民委员会认为您是合法拥有者,并且在合适的信息时将您的名字写入了拆迁补偿名单中,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村委会或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拆迁政策和程序。同时,考虑到农村地区的情况比较复杂,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误解,因此最好通过正式渠道进行沟通和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