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租个房子,但是租户和物业签了两年合同,现在租户交不起房租了,但是还不肯放手,想从中赚点费用。我想请问租户有权利寻找下家和物业签合同吗
2025-10-12 01:0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即租户)在租赁期间内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租赁房屋,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户因自身原因无法支付租金,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延长租金支付期限或者减免部分租金等措施。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租户不应该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或与其他第三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这样做可能会违反租赁协议的条款,同时也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影响到房东的利益。因此,建议租户寻求与房东的直接沟通,讨论如何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租户还应该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其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如果租户的行为已经导致房东或其他租户受到损失,租户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